1931年的老片子,却比很多后来的犯罪片都好看。除了罪犯以外,没有一个人物有特别具体的身份线索,情节紧紧围绕案件,一点多余的东西都没有。盗窃团伙和警方分别抓捕罪犯的场景来回切换,意味深长,临近结尾的群众公审大会也精彩之极,提出的关于精神病犯罪的伦理/法律问题更加让人佩服电影的深度。
怪蜀黍cult鼻祖。the essential forensic psychiatry!
影片涉及了国家司法与精神病、精神病与罪责、人性与法律。在最后不同角色的群众连续3次嘲笑了辩护律师和罪犯的申辩,正是人性对司法赤裸裸的嘲笑与讽刺。M是一个代号,也是一个凶手,但是M是谁?M只是一个人吗?一个人的死往往有诸多的原因,却因为有一个执行者而被定义为“一个凶手”。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】 德国影史十五佳NO.10
弗里茨·朗十分大胆地让一位罪恶滔天的凶犯在大银幕前为自己辩解,凶犯与群众的关系变得十分微妙;朗用一个社会新闻进行了一次政治反思,这是1931年的魏玛德国;按照克拉考尔的观点,M同样预示了纳粹德国的崛起。马克·费罗更认为结局中女人的警告表明朗和他当时的女友Thea von Harbou(后加入纳粹)对魏玛共和国民主的不信任,流露出两人的意识形态(cf.Cinéma et Histoire, 1977)。从以微观的社会事件对社会制度进行宏观的分析角度来看,朗无疑是影史的先驱。
无主角剧本,看起来没什么代入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