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演:罗伯特·布列松
主演:克里斯蒂安·佩蒂 Vincent Risterucci Caroline Lang Sylvie Van den Elsen Michel Briguet Béatrice Tabourin Didier Baussy Marc Ernest Fourneau Bruno Lapeyre François-Marie Banier Alain Aptekman Jeanne Aptekman Dominique Mullier Jacques Behr Gilles Durieux
简介:一个男孩因为向父母讨要零花钱失败,去当了自己的手表,却换回一张500元法郎的假钞。之后,这张假钞在很多人之间转手,最后落到了一个叫伊文(克里斯琴·佩蒂 Christian Patey 饰)的年轻人手中 详情神在布列松最后一部作品里完全缺位,在托翁那里最终还能获得的拯救在这里彻底远离了人类。[钱]统治世界的故事不是第一次见到,但这个极容易拍成宣言式的电影在布列松这里却冷峻地叫人胆寒。他对电影媒介的净化在这里达到了高峰,没有一丝赘余的声画,能用细节就不要运动。这样的精准在结尾处取得最佳效果,让这个故事冰冷的余威能绕梁三日。
将托尔斯泰的原作改编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味道。以钱的流通为线索组织整部电影,钱在手与手之间流转,流通过程本身即包含了不平等的权力关系,因而钱既是折射社会权力结构的“果”,也是造成片中悲剧的“因”——上流社会与中产阶级的孩子在犯下错误后可以通过金钱摆平一切,假装无事发生;而底层的无产阶级却因无辜地卷入一场假钞风波而彻底走向毁灭。摄影极尽考究整饬,视听语言克制、冷峻、精确、理性,如手术刀一般的镜头与剪接令大多数其他电影都显得笨拙且繁冗(譬如,一个“手部特写+桌子倒塌杯子落地碎裂”的特写镜头就举重若轻地交代了一个在好莱坞电影中血浆横飞、拳拳到肉、鸡飞狗跳、青筋暴起的打斗场面)。
被高分骗了,,瞎鸡霸。。。乱装逼。。。
有三种犯罪。一是《扒手》里通过偷盗来实现资产的重新分配。二是中产阶级的犯罪,但钱权保障着其免受牢狱之灾。最后是底层阶级被欺害后的报复社会。绝望的是,男主最终报复的是他同样的弱者。在这里,法其实并没有缺席,审判具有公正性。也就是说,每件事看起来那么正确,但其实悲剧逐渐升级。布列松始终特写“钱和手”。而这两者的结合则是交易和犯罪。这也就是为什么其电影总是出现钱包、手饰、信封,发生在银行、当铺、监狱的原因…
法国电影展@西单首都电影院。2K修复版。四星半。中产小孩有意花假钞的后果是被家长关一会儿禁闭;底层劳工无辜花假钞的后果是审判、失业和牢狱之灾。违法的成本如此不同,以致竟是惩戒本身教导人成为罪犯。比布列松的语言更冷酷的是对托尔斯泰原著救赎可能的断然拒绝。这里也不再有冉阿让,主人公挥起陀氏的斧头,将光敲碎在血花里。拒绝演员模特化的pua,坚持认为将个性和心理分析带入表演是布列松最该填补的加法。